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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《智慧药房评价体系》发布 6个二级指标和46个三级指标

2025-05-13 08:04:20分类:焦点 阅读:698

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 (陶维 记者司宇萌 )近日,长角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《智慧药房评价体系》。区域该标准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(安徽省立医院)牵头起草,地方将于2022年7月25日起正式实施。标准

该标准从系统化层面构建了“智慧药房”指标体系的智慧整体框架,对“智慧药房”的药房定义以及其信息系统、自动设备、体系智能环境、发布安全体系、长角应用效果和满意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评价标准和建议,区域涵盖药房管理、地方处方审核、标准药品冷链管理、智慧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和药品配送等方面,药房将“智慧药房”应用要素的体系特征、效果以指标分级形式展现,提出了用于“智慧药房”评价的2个一级指标,6个二级指标和46个三级指标。在构建“智慧药房”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,针对不同等级医院的“智慧药房”给出相应评价等级。

该标准的发布实施,将对提升长三角区域医疗机构药房服务质量,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药学标准化建设步伐发挥积极作用。

责任编辑:游婕
郑重声明:本文链接 http://wge.hrtwrk.com/html/20b90999070.html,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仅作为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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